2023年保密监督检查制度_保密监督检查制度3篇

保密监督检查制度_保密监督检查制度1  为加强南皮镇保密监督检查工作的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保密法律、法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保密监督检查制度_保密监督检查制度3篇,供大家参考。

2023年保密监督检查制度_保密监督检查制度3篇

保密监督检查制度_保密监督检查制度1

  为加强南皮镇保密监督检查工作的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结合南皮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专干要做好*时保密工作,并协助领导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二、机要室内禁止吸烟,并注意防火、防盗、防潮、防虫,保证办公设备的安全。

  三、定期检查,尤其在“ 五一” 、“ 十一” 、双节期间检查机要室的安全防范工作。

  四、节假日期间要有专人值班。

  五、不定期检查机要室的门窗是否牢固并定期更换机要室的消防设施。

  六、如违反本规定的有关事项,视情节和后果追究党纪、政纪直至法律责任。

保密监督检查制度_保密监督检查制度2

  第一条 为加强保密监督检查,使机关保密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提高保密管理水*,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局 保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指导保密监督检查工作,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保密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条 各股室所负责人对本部门保密工作负责,涉密人员对本职工作中的涉密事项负直接责任。

  第四条 涉密人员每月底对本月工作进行保密自查,局保密领导小组不定期随机对涉密人员进行抽查。

  第五条 局保密领导小组每年6月份和12月份组织全局进行保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

  第六条 局保密领导小组每年12月份对涉密人员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其遵守保密纪律、履行保密义务、责任和接受保密培训的情况。

  第七条 在保密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保密监督检查制度_保密监督检查制度3篇扩展阅读


保密监督检查制度_保密监督检查制度3篇(扩展1)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3篇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1

  一、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力度,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发生,确保施工安全生产,是安全生产检查的目的。

  二、明确安全生产检查的意义和依据,经过检查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一次群众性安全教育,增加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纠正声音作业、声音指挥,检查依据是*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三、明确安全检查资料,主要是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伤亡事故的处理。

  四、安全检查要以多种形式进行。

  (1)公司每年组织二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的不定期安全检查,项目部每月进行四次定期检查。

  (2)专业性安全检查,由专业检查人员负责。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4)节前、节后安全检查。

  (5)班前、班后安全检查。

  五、各检查者要作好记录,记录应有检查人、职责人签字。对检查后所出具的整改意见书所列的资料,应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定人、定时间,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并作为安全管理资料归档。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2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范和标准,了解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发现不安全行为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纠正违章作业,消除不安全因素,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对策,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 安全检查主要检查本公司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督促安全方针、政策、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等项工作在基层得以落实。

  第二条 安全检查分综合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综合安全检查由安全管理工作机构组织,制定综合安全检查方案,有关部门参加,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专项安全检查由相应的业务管理部门牵头,制定专项安全检查方案,对本业务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条 安全检查的范围。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公司生产场所的生产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第四条 在重要活动或重大节日前夕,根据特区管委会或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综合安全检查。综合安全检查应分别由分管业务的领导带队,到所管辖的业务范围进行安全检查。

  第五条 不定期的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安全检查由分管安全的领导带队或委托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带队开展安全检查。

  第六条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安全检查主要是检查生产单位贯彻落实*方针、政策、安全管理、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要求的落实情况。同时检查生产场所、设备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条件。

  第七条 安全检查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深入到基层单位和生产场所进行检查,获得安全生产的真实情况,为制定政策或措施提供参考。

  第八条 安全检查的重点对象。安全检查的重点是安全管理薄弱的单位、经常发生事故的单位、容易导致重大事故的生产场所。对重点单位或场所的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全面掌握重点场所的安全管理情况。

  第九条 安全检查要填写检查纪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填写以《安全检查隐患通知书》,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的建议和整改的时限,通知受检单位负责人,限期整改。

  第十条 安全检查中发现重大隐患,要研究整改方案,制定整改计划和安全防护措施,确保重大隐患整治前的安全,有效控制隐患,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 安全检查小组应将每次检查的情况,书面汇总交 安全管理工作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机构整理汇总报领导阅示。

  第十二条 妥善保管安全检查的资料。安全检查的资料分年度保存,以备上级部门的检查。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3

  (一)安全检查的资料

  (1)查有无进行三级教育。

  (2)查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3)查在布置生产任务时有无布置安全工作。

  (4)查安全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

  (5)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6)查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

  (7)查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8)查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二)安全检查的形式

  安全检查的方法有:经常性检查(如班组月查、周查、日查和抽查等)、专业性检查(如防寒保暖、防暑降温、防火防爆、制度规章、防护装置、电器保安及专业检查等),还有节假日前的例行检查和安全月、安全日的群众性大检查。

  另外,教育班组成员养成时时重视安全,经常注意进行自我安全检查的习惯,是实现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的最重要方式。

  (三)自我安全检查要点

  每一次生产事故,直理解害最大的都是第一线的生产人员,所以必须学会自我安全检查。异常是对于那些刚到新岗位的工人,要坚决制止“边干边学”的极端错误做法。自我安全检查可分为五类注意事项:

  1.工作区域的安全性

  注意周围环境卫生,工序通道畅通,梯架台稳固,地面和工作台面*整。

  2.使用材料的安全性

  注意堆放或储藏方式,装卸地方大小,材料有无断裂、毛刺、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运输、起吊、搬运手段,信号装置是否清晰等情景。

  3.工具的安全性

  注意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

  4.设备的安全性

  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情景,控制机构、使用规程等要求的完好情景。

  5.其他防护的安全性

  注意通风、防暑降温、保暖防冻、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衣服鞋袜及头发是否适宜,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


保密监督检查制度_保密监督检查制度3篇(扩展2)

——工会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制度

工会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制度1

  为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成立以生产主管经理为首,行政部、生产部、医务室、总工会和各子公司生产厂相关领导组成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各子公司、部门、车间设立以主管领导为主的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各部门的安全员为职业卫生的专(兼)职监督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监督工作。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做好新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

  三、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和培训,使职工了解熟悉本公司、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并掌握职业卫生的防治方法和注意事项,杜绝和减少职业性危害。

  四、按规定向职工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采用新工艺,选用新设备,改善工作条件,杜绝“跑、冒、滴、漏”,实行清洁化生产,从源头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

  五、经常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定期请由依法取得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其结果定期向职工公布。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新职工入厂后,应进行健康检查,要妥善安排好职业禁忌证和过敏症患者的工作。

  2)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在册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3)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的人员,可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治疗或职业性疗养等措施。对患职业禁忌证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

  4)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5)当定期对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

  6)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安全生产,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石化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 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总部监督、企业负责、分级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第四条 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企业对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负责。

  第五条 职业卫生工作是企业安全、健康、环境(HSE)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在执行HSE管理体系过程中,必须按本规定做好职业卫生有关工作。

  第六条 各级工会组织应依法维护职工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组织实施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第七条 企业对在职业卫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奖励。

  第二章 机构与管理

  第八条 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的领导下,主管职业卫生工作。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中心在安全环保局领导下,负责职业卫生日常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九条 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负责指导职业卫生工作,企业应有领导分管职业卫生工作,各企业的安全(环保)部门是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主管机构。

  第十条 在将医疗卫生机构交地方的过程中,企业现有的职业病防治专职技术服务机构应予以保留。

  第十一条 企业内部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负责各级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十二条建立职业卫生工作例会制度。制定计划,研究工作,布置任务,通报企业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及劳动防护检查考核、职业卫生隐患检查及治理等情况。

  第十三条 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职工能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的有关待遇。

  第十四条 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健康监护费、职业病诊疗康复伤残费、尘毒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监测费、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治理费、职业病危害调查费、职防科研费等)应列入企业年度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第十五条 企业工会、人事、劳资、生产、技术和设备等管理部门,在其岗位责任制中应列入相关的职业卫生责任条款,协助作好职业卫生工作。

  第三章 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

  第十六条 企业应加强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应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

  第十七条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企业应同时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

  第十八条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整改直至达标,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企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同时进行讲评并持续改进。

  第二十条 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情况和中毒事故时,应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和地方主管部门,准确提供有关情况,并配合做好救援救护及调查工作。

  第二十一条 做好防尘、毒、射线、噪声以及防氮气窒息等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企业应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为职工提供有效的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账。

  第二十二条 企业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亦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第二十三条 对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卫生隐患,应纳入企业安全隐患治理计划,按《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管理规定》(*石化安[2004]166号)和《事故隐患限期整改责任制》(*石化安[2002]250号)执行,并由各单位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整改。

  第四章 劳动用工及职业健康检查管理

  第二十四条 企业在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企业违反此规定,职工有权拒签劳动合同,企业不得解除终止原劳动合同。第二十五条 企业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责任和义务,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六条 企业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卫生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七条 企业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退休职业健康检查,以及特殊作业体检。企业不得安排未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者从事禁忌的工作。第二十八条 企业人事部门应根据新招聘及调换工种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以及职防部门鉴定意见安排其相应工作。

  第二十九条 对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患者所在企业应根据职防机构提出的处理意见,安排其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治疗、诊断等,并进行观察。

  第三十条 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存期限妥善保存。档案内容应包括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第三十一条 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应及时组织救治或医学观察,并记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

  第三十二条 体检中若发现群体反应,并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时,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劳动卫生学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

  第三十三条 所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均需如实记入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并由职防部门自体检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反馈给有关单位并通知体检者本人。

  第三十四条 企业应严格执行女工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及时安排女工健康体检。安排工作时应充分考虑和照顾女工生理特点,不得安排女工从事特别繁重或有害妇女生理机能的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婴儿一周岁内)女工从事对本人、胎儿或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从事有可能引起不孕症或妇女生殖机能障碍的有毒作业。第五章作业场所管理

  第三十五条 企业应建立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考核制度。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并向员工公布。

  第三十六条 企业应加强对工艺设备的管理,对易产生泄漏的设备、管线、阀门等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杜绝或减少跑、冒、滴、漏。企业在生产活动中,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第三十七条 企业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作业场所应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对严重超标且危害严重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场所,必须停止生产运行,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第三十八条 企业要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第三十九条企业要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

  第四十条 生产岗位职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洗作业场所。

  第四十一条 加强对检维修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生产装置,在制定停车检修方案时,应有职防人员参与,提出对尘、毒、噪声、射线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范围和要点。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装置检维修现场应严格设置防护标志,应有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工作。

  第四十二条 要加强检维修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现场冲洗设施完好情况的检查。

  第四十三条 对承担检维修的特殊工种(放射、电焊、高空作业等)人员,必要时需组织检维修前体检,发现健康状况不适者,应立即通知不得从事该项工作,避免职业伤害。第四十四条要加强检维修现场尘毒检测监控工作。企业应根据检维修现场情况与职防部门联系检测事宜,随时掌握现场尘毒浓度,及时做好防护工作。

  第四十五条 做好检维修后开工前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防护效果鉴定工作,重点对检维修后的放射源防护装置、防尘防毒防噪声卫生设施的整改等情况进行系统检查确认,减少开车运行时的.意外职业伤害。

  第四十六条 企业应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章 职业病诊断与管理

  第四十七条 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由企业统一管理。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由企业和当事人如实提供有关职业卫生情况,按法定程序取得职业病诊断、鉴定的有关资料。

  第四十八条 企业要加强对职业病病人的管理,实行职业病病人登记报告管理制度,发现职业病病人时,要按有关规定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和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等报告。

  第四十九条 企业应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医疗和疗养。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作业或工作的,由职防部门提出调整岗位意见后,由有关部门和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条 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复查等费用以及伤残后有关待遇和社会保障,应依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一条 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应及时进行诊断,在其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按职业病待遇办理,同时在此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七章 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

  第五十二条 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应定期研究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各级领导和岗位职工都必须熟悉本岗位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职责,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危害情况、治理情况和预防措施。

  第五十三条 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对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卫生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结合生产实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习,举办专题培训班和学习讲座,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和管理水*。

  第五十四条 企业要对全体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教育和基础知识培训与考核。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的职业病防治法规、条例及*石化的规章制度,树立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意识。班组每季度在安全活动中安排一次职业卫生知识学习活动,并做好记录。

  第五十五条 生产岗位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并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

  第五十六条 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职工必须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及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五十七条 企业要做好生产检维修前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结合检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和接触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重点掌握自我防护要点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

  第八章 附 则第五十八条 企业对外来施工人员和长期雇用的劳务工的职业卫生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五十九条 对放射线、噪声、硫化氢、*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管理,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条 各企业应按照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第六十一条 销售企业由油品销售事业部参照本规定,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保密监督检查制度_保密监督检查制度3篇(扩展3)

——师德师风监督检查制度

师德师风监督检查制度1

  一、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制度

  学校把师德师风建设责任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具体的各项事务均由专人负责,力求做到责任明确,无死角、无漏洞、无空白。

  二、师德师风互助制度

  学校挑选师德好,业务强,思想道德修养高的教师帮助个别易犯错误、脾气暴躁、性格内向、易冲动自控能力差和刚参加工作的年轻教师,主要从安全、师德等方面对其进行思想教育,主要是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和思想动向,及时纠正出现的问题或不良思想趋向。重大问题必须及时报告校长,并作及时处理。

  三、师德师风学习制度

  学校利用教师例会,对教师进行师德教育,并组织学习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知识,让每一位教职工明白:作为一位人民教师应该努力做好什么,不能做什么,而且每位教师都要有学习笔记。

  四、师德师风督促制度

  1、学校的师德师风建设由全体教职工相互监督、学生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并设有公开监督电话。(校长56991155)

  2、定期听取社会人士对学校师德建设的评议。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开展家长、学生评价老师,老师评价学校行政的活动,多方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制订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

  3、学校行政干部、教职工凡发现有教师违纪、违法犯罪现象不论是否属于自己的直接工作范围,都必须向学校有关人员反映,凡视而不见,推委纵容、任其发展的,学校将按照情节和后果加以责任追究。

  4、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学生一旦自身合法权益受到威胁或侵害要立即举报,争取保护。

  五、师德师风考评制度

  学校坚持做好每日巡查。每月和每学期的师德考核工作,坚持由学校考核及学生、教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坚持把教职工师德考核的结果纳入教师教学年段岗位考核和教师的职称年度考核内容,与教师岗位聘任、晋职晋级、提干评优等切身利益挂钩。

  六、师德师风评议制度

  学校在每学期期末放假前或下半年开学前,集中对全校教职工师德师风进行评议,通过教师自我总结剖析和日常工作情况记录,查找学校师德师风管理和教师遵守师德师风规范等方面的不足,制订整改措施,督促落实,提高教师的师德师风水*。

  七、师德师风奖惩制度

  学校每年评选表彰一次师德先进个人或先进教师。学校每学期评选表彰师德师风优秀教师一次,报告师德师风建设中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作好宣传,扩大影响。如:评选学校“文明班级集体”“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等。

  八、预防和杜绝教师犯罪制度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预防和杜绝教师犯罪。学校将杜绝教师犯罪纳入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把杜绝教师犯罪的责任分解给每一个年段或每一位教职工,形成有效的防范机制。

  2、认真开展预防和杜绝教师犯罪的教育活动。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师德师风学校制度》,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款、职业道德规范和准则等相关内容。

  3、加强教师管理,严格规范教师行为。每位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十项教学禁令。

  4、加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强化教师对每一个学生的保护意识。学校结合中小学生安全知识教育,广泛开展学生自我防范、保护、救护能力的教育活动,重点抓好学生日常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不断增强学生的道德修养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5、加强监督、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学校认真执行《师德师风监督制度》,完善校内教职工相互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制度。学校教职工一旦发现有教师犯罪的必须按照《师德师风监督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和报告,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九、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和连带责任追究制度

  教职工发生不遵守师德师风规范的"行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按以下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和连带责任追究:

  1、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较重,造成的后果影响较小大的,对当事人给予责令检查、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当年年度考核评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并不得参加评优、晋级和正常晋升工资。

  2、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恶劣,构成犯罪事实的,上报上级部门,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保密监督检查制度_保密监督检查制度3篇(扩展4)

——车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菁选3篇)

车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1

  (一)驾驶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2、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符合以下要求:

  (1)须持有合法的与驾驶车辆相符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3、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

  (1)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的运输服务;

  (2)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3)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4)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备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个小时;

  (5)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6)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违反者给与相应的处罚。

  (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并对车辆的上户、年度检验、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进行登记,并到运输管理部门办理道路运输证件,随车携带方可上路运营。

  2、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运行安全,保护环境,降低运行消耗,提高运输质量,认真执行《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保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损坏。日常维护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定期二级维护,由具有资质的汽车修理厂完成,并出具竣工出厂合格证。

  3、认真执行《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到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评定等级,出具检测报告,每年定期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运输车辆进行年度审验。

  4、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并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防扩网、铁锹等;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油库、生活区等危险地方乱停乱放。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文化厅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行车安全,结合文化厅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文化厅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实行“谁拥有、谁负责”和分级管理的办法,各单位自行管理好本单位的车辆。

  第三条各单位要制定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车辆管理,做好经常性的车辆检修、保养和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四条实行节假日车辆封存制度。节假日期间,各单位除因工作需要保留公务用车外,其他车辆全部封存。

  第五条驻乌鲁木齐市区的区级文化单位节假日期间严禁车辆外出,特殊情况确需外出乌鲁木齐市区的,须经文化厅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城。未经允许擅自出城的,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造成安全事故或者经济损失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条实施严格的车辆派遣制度。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车辆派遣制度,做到凡出车必须履行派遣手续,严禁公车私用。因公车私用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单位领导、车辆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员承担责任。

  第七条驾驶员安全行车规范

  (一)驾驶人员要经常观察和检查各种仪表和报警装置,通过嗅觉感察异味,及查明油路、电路、传动装置、离合装置有无故障,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排除或处理。

  (二)驾驶人员要经常对车辆进行检查,特别是长途行车,要注意检查灯光、转向、制动及轮胎磨损程度。

  (三)严禁酒后驾车,包括含酒精的饮料。

  (四)长途行车要防止疲劳驾驶,出现打瞌睡现象要及时停车休息,待精神恢复后再行车。

  (五)严禁强行超车、超速行驶,保持安全车距。防止追尾事故和爆胎事故的发生。

  (六)严格遵守高速公路行车规定,严禁超载、超重、超宽、超高行驶。

  (七)冬季冰雪路面行车,保持安全车速和车距。注意防冻及润滑油的加注或质量状况。

  (八)对车辆门锁及防盗装置应经常检查,防止车辆被盗事件的发生。车内严禁存放箱包等物品,如需存放,驾驶员不得离车。

  (九)行车时要集中注意力,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确保行车安全。

  (十)正确估计自己的驾驶技术,防止骄傲自满情绪。严禁开“赌气车”、“英雄车”、“情绪车”,礼貌行车、谦让行车。

  (十一)端正工作和学习态度,对安全教育、行车规定牢牢记在心中,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

  (十二)驾驶员都要正确对待自己,客观评价自己,清醒认识自己,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工作责任重大,时刻牢记驾驶职业的危险性和危害性,时刻牢记交通事故血的教训。

  (十三)牢记爱车、守纪、安全、节约的原则,争当优秀驾驶员。

  第八条对驾驶人员酒后驾车、公车私用、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无故不出车、随意停放车辆和违反其它管理规定的,各单位要从严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调离工作岗位,安排脱产教育,属于单位自聘人员的要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车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加强车辆驾驶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工作制度化,以此保证公司行车安全,避免人身事故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为公司营造一个良好稳定的经营环境和秩序,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依据《道路交通法》,以及地方*相关法规政策,结合车辆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安全教育与培训学习

  第一条 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乘客、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第二条 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第三条 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第四条 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第三章 安全驾驶操作制度

  第五条 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第六条 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第七条 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第八条 做到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第九条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第十条 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第四章 安全驾驶监督检查制度

  第十一条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第十二条 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第十三条 载客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第十四条 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第十五条 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驾驶操作规程。

  第十六条 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第五章 车辆维修保养

  第十七条 配专人对公司配车辆进行日常的安全管理,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发现故障及时向公司。

  第十八条 专管员建立车辆检查、维修、保养档案,详细记载车辆检查、维修、保养情况。

  第十九条 *时发现问题驾驶人员要及时报告。专管员对车辆每月要进行的全面安全检查,发现故障要及时排除,排除不了应及时报修。

  第二十条 检修费用应附驾驶员签字的工料单,注明车号、故障原因,符合报销条件的,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销。

  第二十一条 驾驶员不得擅自将车送修配厂修理、保养,不得擅自更换、增加零部件和车内装潢。

  第二十二条 车辆报废要及时到财务办理资产消号手续,准确及时地掌握车辆在用情况。

  第六章 交通事故应急处置

  第二十三条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员及车上人员第一步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同时应汇报公司领导。

  第二十四条 未造*身伤亡及情节很轻的,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自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交通警察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第二十五条 造*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机关或交通管理部门,保护现场,同时应汇报公司领导,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第二十六条 如果受伤人员必须立即治疗,同时又找不到其他车辆协助运送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利用发生事故的车辆送伤者到医院救治,但在移动现场前,必须将因移动现场后无法确定的车辆、人员倒地位置等进行标划。当事人可以利用石块、砖头、白灰等物品在地面进行明显标注。

  第二十七条 车辆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第七章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 车辆的年度检验、上户、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九条 凡我公司的客、货营运车辆均应参加保险,投保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人身意外险。

  第三十条 为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必须按规定进行升级维护,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防扩网、铁锹等。

  第三十一条 车辆必生故障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病出厂、出站。

  第三十二条 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

  第三十三条 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三十四条 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库、生活区乱停乱放。

  第三十五条 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

  1、严禁无驾照、无从业资格证人员驾车;

  2、严禁违反行车命令行车;

  3、严禁酒后回车、疲劳行车;

  4、严禁超员、超载行驶;

  5、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6、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7、严禁车未停稳时上下乘客;

  8、严禁在通过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时与火车抢道;

  9、严禁车辆载客加油和发动机运转中加油;

  10、严禁直流供油、严禁冬季明火烤车;

  11、严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驶。

  第八章 车辆审验

  第三十六条 关于车辆二级维护、季检、年审。

  1、车辆每季进行一次二级维护,维修厂必须具有西安市交通部门核准资格的修配厂。

  2、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司机要将二级维护单交到公司备案,再到西安市莲湖区运输管理所签章。

  3、严禁车辆不进厂检测而取得二级维护单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查实,除了重新进行二级维护外,公司将对司机进行罚款。

  4、车辆每年进行综合检测年审一次。

  第三十七条 按规定参加交警、运管部门组织的检测、年检、年审。

  第九章 车辆报废制度

  第三十八条 车辆超期使用,主要总成部件磨损腐蚀或严重损坏,性能工况严重下降,无修复价值。

  第三十九条 因交通事故造成主要总成或大部分零件严重损坏,已无修复价值。

  第四十条 经过三次大修以上,且零部件损坏严重的老旧车。

  第四十一条 车辆经过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

车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3

  为保证鲁泰一厂原矿车辆运输安全、高效,规范在此范围内所有运输车辆的运行,结合矿山现行相关管理制度,针对矿区运输路线的实际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仅对矿山运输车辆和厂区相关运输车辆相关说明。

  一、驾驶员要求:

  1、车辆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的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关车辆驾驶证和此从业资格证。

  2、对所有新加入运输车辆的驾驶员要进行现场路线的驾驶培训(原则上不少于3到5天),通过运输车辆管理人员的考核,方可上岗就业。

  3、所有运输车辆使用前,驾驶员都必须进行启动前的检查,以确保车辆处于安全状态。如车辆有故障,未修理好之前不能进行运输任务。

  4、驾驶员必须熟悉各路段路况,对特殊路段要有专人指挥。

  5、对上下坡路段必须保持有效的安全距离,矿区路段遇车、戳车两车保持安全间距,驾驶员并熟悉各路段警示标志、标牌。

  6、遇交叉路口注意鸣笛、减速和突*况的准备。

  7、严禁驾驶员开疲劳车、带病车和酗酒开车,问题车、安全隐患车。

  8、定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

  二、车辆管理要求:

  1、车辆必须相关证件有效齐全,以备*、交通管理部门的查验。

  2、车辆必须经*、交通部门审查合格,达到车况良好,设备齐全。

  3、车辆必须配备车载灭火器材,需要的情况下配备无线通讯系统。

  4、车辆运行时严格控制好车速,严禁在矿区路段内超车。

  5、车辆停放、维修必须集中统一管理。

  6、车辆要做好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和维护,确保安全高效完成厂区原矿运输任务。

  三、车辆运输考核内容:

  车辆运输考核由西乡县鲁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一分厂,定时和随机抽查考核。

  考核内容;

  1、工作日车辆出勤率。查看车辆工作日是否按要求出勤是否达到出勤标准。

  2、是否按规要求驾驶。对驾驶员进行随机抽查是否达到规定、文明和安全驾驶。3、车辆抽查。是否存在问题车隐患车辆。

  4、是否有违规现象。矿区路段超车、超载,交叉路口不减速鸣笛下坡时空挡滑行不按规定驾驶的。


保密监督检查制度_保密监督检查制度3篇(扩展5)

——物业工程事务部交流培训监督检查制度 (菁华1篇)

物业工程事务部交流培训监督检查制度1

工程事务部根据全年工作安排、各物管中心人员及设备状况,制定全年主要交流培训计划,工作监督检查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随时调整修改。

交流培训以每两个月一次为宜,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减。

每次交流培训根据主题确定一个物管中心为主要发言,其余各中心则围绕主题交流情况,提出问题,共同探讨。

各中心工程部负责收集整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其分析处理情况,工程事务部负责组织专业人士提炼汇总,以作为培训案例供大家借鉴。

工作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各物管中心工程部,是否严格按照《运作手册》、工程合同及各种规章制度执行,并协助其解决工作中碰到的各种问题。

工作检查每两个月一次,遇有特殊情况、或针对某一具体合同执行情况将增加检查次数。

工程事务部检查人员每次检查完后,必须与中心工程部进行沟通交流,通报检查的情况。

特别是检查中的发现问题,及时通报,以便中心工程部整改。

工程事务部每半年将检查情况、交流培训情况向公司进行汇报。

环保制度


保密监督检查制度_保密监督检查制度3篇(扩展6)

——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方案

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方案1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xx基〔20xx〕7号),4月7日起我市中小学将分批错峰开学。为稳步做好中小学教学准备工作,加强返校复学前后教学管理,切实落实“停课不停学”线上教学与开学后线下教学的有机衔接,妥善处理好网络教学与常态教学的关系,t制定开学线上线下教学衔接工作方案:

  一、做好教学管理的衔接

  (一)优化线上教学策略,上好每节课

  按照省教育厅部署,当前距高三、初三年级复学尚有一段时间,其他年级开学还将继续延迟,线上教学和辅导工作须继续实施。各地各校要认真总结延期开学以来“互联网+教育”实施经验,继续做好线上教学资源开发和*台运行维护,进一步优化线上教学模式。要深入实践教育信息化2.0行动,着力搭建常态化线上教学资源*台,构建线上线下混合式学习、课内课外各学科互相融通的学习新生态,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改进课堂教学方式,提高教学质量。要坚持五育并举,加强线上多样化课程资源供给,创造条件积极开展学生线上体育、社团等活动,丰富学生生活。

  (二)准备充足教学用品,开学即上课

  1.要组织学校在全面落实防疫物资储备的同时,重点做好教学物资储备和教学环境整治,尤其要重视电子教学设备的全面检修和实验仪器的充分准备。开学前,教师上课所需的教学材料准备要充分,保证每一所学校教师开学即能上课,学生进班即可听课。要精心准备开学第一课,加强师生健康理念与疫情防控知识教育,上好“疫情防控 生命教育”主题的开学第一课,着力提升学生科学素养,让学生熟练做到返校学习期间的自我防护工作,尽快恢复有规律的学习生活作息。

  2.学校要指导家长积极关注*部门关于学生开学返校的信息,及时做好开学初的安排。督促孩子收拾好行囊,储备好开学需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整理好寒假作业,线上学习的笔记、作业等,以备开学返校后给老师检查。对于线上学习期间常备的电子产品,开学后各校要严格控制使用,防止学生对电子产品形成依赖,影响近视综合防控工作。要适当增加纸质的练习、作业和教辅材料的使用,逐步消除学生因长期使用电子屏幕形成的视觉倦怠。

  (三)制定校本衔接方案,加强活动管理

  1.各县区要指导各校科*用学习通等*台,认真梳理各项学情数据,结合问卷调查、访谈交流和师生座谈等方式,全面了解本校线上学习情况,并认真制定符合各校学情的线上线下教育衔接方案。要切实加强师生假期状态和开学状态的角色转换指导,督促尽快进入正常教学轨道。开学前就要逐步宣传落实班级各项常规管理制度,强化作息时间要求,强化学生学习生活习惯的养成,让学生尽快从居家学习状态转换到正常的校园学习状态。特别要加强课堂管理,引导师生快速进入状态。

  2.为减少学校教师和学生过于密集的现象,要统筹全校集体性活动,精心设计必要的教育教学活动,通过减少人员集中次数、人员聚集规模等方式来适度减少人员密集机会,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和会议。要最大限度控制公共场所的人员交叉流动,确保师生聚集场所及时通风、定期消毒。暂停外来的学习交流以及研讨活动,通过分散调整活动的批次,减少人员一次性聚集的规模。

  (四)明确学生到位情况,确保“一个不落”

  对因疫情管控等原因暂时无法返校的学生,开学后要对他们进行“一对一”的学习帮扶指导,不让一个学生“掉队”。要继续加大对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学生和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子女的关爱支持力度,解决好他们的实际困难,让他们同步跟上学习节奏。“一个不落”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坚决杜绝因线上课堂教学引发的“新辍学”情况发生。

  二、做好课程教学的衔接

  (一)及时摸清学生学情,调整教学策略

  1.开学后,学校一方面要检查学生提交的假期作业情况,另一方面要对“停课不停学”期间的线上教学课程掌握进行学情摸底。在学生返校复学前,要安排教师全面认真梳理假期线上课程的所学内容,针对课程目标精心设计学情摸底测试卷,及时组织学情摸底测试。测试结果要进行及时的数据统计,形成报告,让学生清楚自己假期线上课程的掌握情况。

  2.开学回校后,各校不要急于上新课,学科组和教研组要总结线上教学情况,根据学情摸底测评的大数据分析,完成每个学生学情诊断,分析学生知识缺失,摸准学生复学后的知识水*和现有的学习起点。若存在班级部分学生差异大、两极分化现象突出的,则要对后续课堂教学进行课程计划与教学方式的科学调整。实施个性化的“零起点”教学,统筹安排分层阶梯式教学计划,使课堂教学与“停课不停学”期间的居家学习有效衔接。采取小组合作学习方式,充分利用优秀学生进行“生帮生”,弥补学习基础薄弱学生个性化学习指导的不足。对部分“学困生”,教师应给予特别辅导补课。

  (二)科学调整课程计划,精细编排进度

  1.提前制定课程安排,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各学科课程计划。学校可根据课程内容安排松紧程度,酌情考虑取消期中考试,只进行学期末考试,为课程计划的总体落实创造条件。在统筹调整优化教学时间的同时,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让学生有充分的时间参加体艺等活动,保证学生身心健康。

  2.适当统筹课时进度。进度调整需要考虑以下四个因素:一是本学科课程内容的总课时量;二是学校课程计划安排的阶段性调整;三是学生学习实际接受能力与效果,避免因片面追赶教学进度而导致学生学习掉队,加剧学生两极分化现象的出现;四是部分课程内容的统筹和合理压缩。

  3.合理控制教学容量。课堂教学要坚持以学定教、以教论学、以评促学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证学生课堂学习目标的达成。在教学总体时间相对缩短的情况下,教师在课堂上应重点加强精讲环节,优化教学设计,适当整合教学内容。对高三、九年级毕业班教学,要着重夯实学科基础,对学生已经掌握的内容避免重复讲解,要依据考点复习。在知识梳理时,可采用知识框架和思维导图工具,整体呈现章节知识结构,让学生整体性建构章节知识的内在联系。

  (三)加强调适学生心理,减轻学习压力

  1.“停课不停学”期间,大多数学生采取居家线上学习和线下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因缺少教师的及时指导与督促,线上学习缺乏必要的情感交流,不少学生容易出现下列心理现象:因担心假期线上学习效果不扎实的焦虑不安的心理;对课堂学习不满足和对线上名师课程眷念不舍的患得患失的心理;对复学后的课程难度大、学习时间紧的现状缺乏必要认知,随波逐流、盲目跟风的心理;沉浸在疫情防控期的处处担心被传染、时时处于防备状态的过度防御的心理等。

  2.学校要做好居家学习和开学后学习衔接的心理辅导,减轻学生的学习压力。在复学的前两周,要通过年级视频分享会、班级班会、心理辅导课、社会实践成果展示等活动,减轻学生焦虑情绪。同时加强学生生命教育、主流价值观教育,普及科学防疫的.知识,加强防护个人指导,坚定理想信念、厚植家国情怀、砥砺责任担当、致敬逆行英雄、塑造阳光心理。

  (四)教研引领教学,提供专业支持

  1.市教师进修学院、县区教师进修学校要组织各级学科中心组和优秀教师打造遴选优质教学资源,为我市各校提供有价值的线上线下教学资源。要组织编写各学段复学教学指导意见,对各校复学教学衔接提供专业支持。

  2.市教师进修学院、县区教师进修学校要及时召开各学校教研组长和备课组长会议,指导各备课组根据学科前期线上教学的进度和课程安排;制定好线下教学的教学计划,实现线上线下教学内容、方法与检查反馈的有效衔接;指导教师做好教学内容和方式的有效衔接;指导学生做好学习情境转化的调适、学习心态的调整、学习方法的回归以及对自我的认知定位等。

  3.整理好优秀的教育教学案例。教研部门要把对“线上线下教学衔接”的思考和策略作为近期教研活动的重点,发现和鼓励学校老师整理好个人教育教学的优秀案例并交流学习,鼓励全体老师对于线上线下教学的衔接进行思考。

  4.及时搜集整理信息助力中高考。各校教研部门要积极为高三、九年级同学的复习备考出力,要及时收集和整理好来自各方面的复习备考信息,指导好高三、九年级复习课的衔接和安排。

  (五)重点保障毕业班教学,积极有效备考

  高三、九年级毕业班到校后要及时召开学生动员会和毕业班教师动员会,做好学生的思想动员,认清备考形势,明确备考要求,制定学习目标,提高学习的主动性,培养迎考自信心。开学前各校要认真研究分析学生在省考和市考中的情况,有针对性地规划好复习课程,要强化开学后课程的有效性和归纳性,合理安排好纸质训练的频度,着眼夯实学科知识基础,强化限时训练,强化规范作答,强化得分意识,提振学生备考迎考信心。教师应加强学习困难学生的个别指导,减少学生学习的两极分化。学校要通过各种途径了解教师教学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及时化解教师工作的烦躁心理。

  三、做好家校合作的衔接

  要继续加强家校之间的密切联系,合力打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各校各班要及时召开家长会,做好家长家庭教育的方法指导。引导家长首先要保持乐观心情、正常的生活规律和严格的作息时间,给孩子做榜样,理解信任未成年孩子,不能简单限制、责怪、否定,要帮助孩子顺利渡过危机,提高孩子的心理健康水*。告知家长学校本学期教学计划调整和应对的办法,通报家长顾虑或关心的问题,形成家校合力,让学生在有限的时间里获得高效的学习。刚复学回校时,要让家长加强孩子营养,指导孩子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注重加强体育锻炼,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和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四、做好部门检查的衔接

  开学前后,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疫情联防联控的同时,要进一步与各职能部门做好工作衔接,协调精简到校的各种检查,让校长和老师专心安排防疫和教学,抓实课程计划调整的落实,减少不必要的干扰。特别是减少那些非重要又不紧急的检查,保证学校、老师有充足时间安心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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